【1】《孝经》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又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又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孝经》说:“孝顺,就像天上的日月星辰运行一样是永恒的规律,也像地上的万物生长一样是不变的法则,更是天下民众的行为准则。天地间的规律法则,万民都要去遵循。”又说:“不亲爱自己的父母却去爱他人,这是违背道德;不敬重自己的父母却敬重别人,这是违反礼法。君王教导万民要亲爱尊敬自己的父母,自己却违背道德和礼法,这样民众就会无从效仿。如果不能尽孝,违背道德礼法,就会招致灾难。这种人即使能得志,君子也不会看重他。”又说:“五种刑罚的罪状有三千条,而其中罪恶最大的就是不孝。”
对父母的亲切感情就是孝顺。传统儒家有各种各样的关于如何孝顺的礼仪、礼节的规定,有各种各样温清定省的节目,这一卷中会有很多具体节目的讨论。这些当然非常重要,因为它们为我们的伦理生活提供可操作的做法。可是,这背后倘若没有对父亲、母亲出乎内心最深切的爱,那么这种孝顺也只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做法而已。另外,“孝”是其他德性的基础,这个“本”不是一个逻辑学意义上的基础。不是说其他德性,如对朋友的信、对师长的恭敬、对君王的忠,甚或今天我们所讲的公共生活中的正义,是从“孝”这种德性推导出来的。它的意思是说,每个人道德情感的获得和培养最开始是在与父母的交流互动中产生的,因为一个人呱呱坠地来到这个世界首先见到的是我们的父母,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够亲爱,那么他又怎么可能去亲爱其他人呢?所以,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德性可以“不教而会”,它只是说通过家庭温情的滋养,我们也能够获得感受爱和学会爱的能力。
【2】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①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②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为人子,而事亲或亏,虽有他善累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孟子说:“不孝顺有五种情状:好吃懒做,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是第一种不孝;沉迷于赌博和酗酒,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是第二种不孝;贪图钱财,只顾自己的妻子儿女,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这是第三种不孝;寻欢作乐,给父母带来耻辱,这是第四种不孝;喜欢打架斗殴,危及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为人子女,如果在侍奉父母方面做得不够,即便他在其他方面有再多的优点,也不能掩盖他的罪过,所以为人子女能不小心谨慎吗?博:古代的一种棋戏。从:通“纵”,放纵。
【3】《经》曰:“君子之事亲也,居①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孝经》说:“君子侍奉父母亲,平日家居的时候要尽量做到恭敬,赡养父母要让父母感到快乐,父母生病了要为之深深忧虑,父母去世要竭尽哀思,祭祀父母时要非常严肃。”居:家居。
恭敬、快乐、忧虑、哀恸、严肃,凡此种种,皆是人内心最深切的情感,没有这些情感在背后支撑,纯粹为了孝顺的义务来孝顺父母,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虚假孝敬而已。
【4】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礼》:“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盛容饰以适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①、簟席、枕几不传,杖、履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匜,非馂②莫敢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逊。不敢哕噫③、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洟。寒不敢袭④,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⑤。不涉不撅。为人子者,出必告,反⑥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⑦不称老。”